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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第一个月驾驶员油价补贴标准确定
【 字体: 】 发布日期:[ 2011-9-23 ]  共阅[ 12 ]次
 

内容摘要:本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第一个月驾驶员油价补贴标准确定

     本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第一个月驾驶员油价补贴标准确定。

    2011年8月份沪Ⅳ93#汽油价格未发生变动,维持在7.79元/升,超出出租汽车运价及燃油附加费所对应的可消化的沪Ⅳ93#汽油价格上限0.57元/升。经计算,8月份使用沪Ⅳ93#汽油的双班车每车补贴748元;单班车按双班车补贴额的75%计算,即每车补贴561元。由政府全额补贴。

    2011年8月份石油液化气(LPG)价格未发生变动,维持在5.48元/升,超出出租汽车运价及燃油附加费所对应的可消化的石油液化气(LPG)价格上限0.06元/升。经计算,8月份使用石油液化气(LPG)单燃料的双班车每车补贴98元;单班车按双班车补贴额的75%计算,即每车补贴74元。由政府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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