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让乱停车者知惧知耻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共阅 61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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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驾车出游的人不在少数,相比于堵车问题,更让人头疼的是一些热门景区和场站枢纽的乱停车现象。虽然通过相关查询平台或车窗内预留的电话号码找到车主不是什么难事,但有些时候车主未必能够及时赶来挪车。譬如前不久,在泉州动车站,就有一位女士被随意乱停的车辆堵住了出路,打电话给车主,对方却已经上了动车且态度蛮横,所幸现场有十多位好心“壮汉”出手相助,帮忙把违停车辆抬开,这位女士才得以脱困。
乱停车现象可以说是汽车生活普及后的一大社会顽疾,除了容易给道路交通添堵外,乱停车还可能在一些诸如消防、急救等特定场景下变成要命梗阻点。虽说乱停车现象在客观上与停车位资源紧缺、停车场所规划设计落后等问题有关,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跟部分车主素质低下,抱有未必会被处罚的侥幸心理的关系最为直接。从某种程度上说,停车就好比如厕,倘若没有规则和文明意识,公厕即便建得再多再好,都没有随地便溺来得“方便”。所以,要遏制乱停车的现象,就必须让所有驾车者都知惧知耻长记性。
何谓知惧?就是以罚立矩,从最简单的罚款到与车辆驾驶、营运等相关的资质扣分处罚再到更广泛的社会征信层面,都可以作为处罚的发力点,谁敢图一时方便乱停车,就让其在别的地方处处“不方便”。这一方面是需要从规则设计上不断去完善升级,从管理执法主体上进一步细分明确充分授权;另一方面在于执行落实要见成效,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惩罚不成规矩、无落实惩罚便如同摆设,我们应当拿出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和决心来查处乱停车,只有把规矩的炉子烧得通红,让那些低素质不文明的驾车者产生强烈的“痛感”,才能让其真正长记性、守规矩。
何谓知耻?就是要注重长效的管理宣教,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以罚代教,要从思想观念上让全社会都以乱停车为耻,使其成为文明社会共同道德认知的一部分。正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所说:“天生害怕成为被其他人厌恶憎恨的人。”这其实就是道德的约束力来源。当我们普遍对某个事物都表达出强烈的厌恶愤慨和谴责时,绝大多数人就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无论是驾考内容还是相关的公益广告、安全讲座、文明讲堂,乃至新闻报道和文艺作品,都应当加强对乱停车行为的关注力度,强调其所造成的困扰与危害,让“文明停车”的呼吁倡导在全社会形成同频共振。
沉默未必是金,在遭遇乱停车现象时,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装聋作哑沉默不语的老好人。哪怕被堵住的不是自己,只要条件允许就应当尽力相帮,面对蛮横的违停者,哪怕是一块说几句公道话,也是对文明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份声援。文明与不文明无疑存在博弈关系,此消彼长,越是一些不文明者,其往往越是不讲理,越是声音大调门高,所以我们就更需要彼此照应合力共谴,用文明的声音压住不守规矩的歪理,使乱停车者在“众谴”中感受到强烈的舆论压力,进而以此为耻长记性,在脑子里将乱停车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联系起来。
当然,乱停车现象固然可气可恨,也的确应当在处罚和谴责上让乱停车者“长记性”,但一切方式方法都应当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现在网上有许多诸如扎车胎、破车窗、泼油漆、划车门之类的所谓对付乱停车的“绝招”,有些人还因为乱停车产生的矛盾而大打出手,这些都是得不偿失的违法行为,绝对不能为一时之气而跟风效仿。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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