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表示私约停车“包月费”违规
- 发布日期 : 2018-05-02 共阅 61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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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满一个计时单位才能收费——北京自昨天起实施的停车场收费新政备受瞩目。本报记者在探访中发现,有一类车主认为新政并不会对自己的停车费产生影响,因为他们早已与停车场私下约好了“包月停车费”,那么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北京市发改委昨天作出了回应。
现象:交“包月费”随时可以停车
在海淀区一家公司上班的潘先生表示,他每天都把车停在公司附近一家固定的停车场,久而久之便与停车场的收费员默契地约定,每个月只要交200元停车费,这个月内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都可以随便停车。潘先生说:“占道停车场一般人工收费,趁车主不注意,收费员手写时间水分很大。有了这种约定,收费员就不跟我计较时间了。”
记者多方打听发现,这种现象并不罕见。一位住在石景山区的居民证实,在石景山区一个公园附近的停车场里,停车收费员和多名车主保持着这种约定关系,“停车包月费”是每月300元。
他说:“只要交了‘包月费’,即使你去停车场找不到车位都不用担心,收费员一看‘熟人’来了,会帮忙协调出车位。”
回应:私约“包月费”违反政府定价
与占道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私下约定,一个月交付几百元便可随便停车,这种现象是否违规?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部分居住区,经区有关部门确认并公示,可以在居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一定区域,供在当地居住区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在此停车。
值得注意的是,收费标准要按照不高于夜间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操作细则按各区规定执行。但是,如果停车场与居民私下约定费用,则违反了政府定价规定。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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